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配电工程二标段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供配电工程二标段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小学;
2.2工程规模:
第一路电源:由110kV秀山变10kV南商线134#1东海路环网柜(站外首端)104间隔新出一回电缆至小区前置环网箱(新设置),由小区前置环网箱(新设置)接入至小区开闭所;
第二路电源:由35kV张南变10kV海西122线新建站外环网柜新出一回电缆至小区前置环网箱(新设置),由小区前置环网箱(新设置)接入至小区开闭所;
新建地上二进八出开闭所1座,地上二进六出开闭所1座,其中Ⅰ段母线带一个备用,******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相关要求。
新建地上二进八出1#开闭所,位于2#物业配套用房内,非独立设置,物理隔离,地面一层,尺寸10.5m*8.5m,供1#配电室、2#配电室用电;
新建地上二进六出2#开闭所,位于3#住宅楼东北角裙房,非独立设置,物理隔离,地面一层,尺寸10.5m*8.5m,供3#配电室、4#配电室用电;
1#配电房装机容量为4*800kVA,位于2#物业配套用房内,非独立设置,物理隔离,地面一层,尺寸18m*10m******消防、1#楼底楼商业、5#楼底楼商业、2#楼物业中心、8#楼垃圾房、住宅景观、地下室C区、1#开闭所、1#配电房用电2004.8kW(2506*0.8),充电桩90个189kW(90*7*0.3),合计容量3183.8kW。
2#配电房装机容量为4*800kVA,位于12#沿街商铺辅房,非独立设置,物理隔离,地面一层,尺寸18m*1******消防、3#楼底楼商业、12#楼商业步行街、2#楼配套用房,2#开闭所、2#配电房、地下室C区用电1501.6kW(1877*0.8),合计容量3195.6kW。
3#配电房装机容量为4*800kVA,位于13#解放路商业办公楼内,非独立设置,物理隔离,地面一层,尺寸******消防、13#楼商业办公、地下室A区、3#配电房用电1416kW(1770*0.8),充电桩459个963.9kW(459*7*0.3),合计容量3153.9kW。
4#配电房装机容量为4*800kVA,位于11#沿街商铺辅房内,非独立设置,物理隔离,地面一******消防、7#楼党群活动中心、 11#楼商业步行街、地下室A区、4#配电房、10#商业步行街用电1741.6kW(2177*0.8),充电桩500个1050kW(500*7*0.3),合计容量3191.6kW。
专变部分:
第一路电源供电电源容量为4030KVA
第二路电源供电电源容量为4000KVA
开闭所兼1# 配电室、2# 配电室均位于地下室一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工程规模内户外环网柜——开闭所——公、专变配电房——分支箱——计量箱——系统总配电箱所涉及的所有供电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2.3.2监理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1)工程类别: 监理服务 ;
(2)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
2.4招标控制价: 48万元 ;
2.5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暂定施工工期7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其中:商业部分步行街、9#号楼60日历天;住宅部分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电力等相关专业。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市级及以上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证。 |
监理员 | 2名 | 具有监理员岗位证或考试合格证或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其他资格要求 / ;
3.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数量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会员免收本次项目资料费。
5.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9600元整,投标人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须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GHHHT250117(GK0383) ,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 2025年 7 月 16 日 09 时00分前到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16 日 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采购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注册办理流程详见平台官网首页下方“帮助中心”—使用指南,若有疑问可拨打官网下方电话咨询。
(6)对在“电子交易平台”的标书制作与上传阶段的操作步骤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或软件公司提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
10.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3000 元,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享受交易服务费减半,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2.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269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398号 | 地 址 | 海门区丝绸路919号 |
联系人 | 许先生 | 联 系 人 | 朱先生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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