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临潭县店子镇戚旗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潭县店子镇戚旗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根据店政字〔2024〕107号,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临潭县店子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临潭县店子镇戚旗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广场大理石铺装676.86平方米,新建挡土墙6.50米,新建围墙9.15米,广场入口处台阶38.43平方米,健身器材1.00套,花砖墙21.00米,太阳能路灯4.00盏。
3、资金来源: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4、施工地点:临潭县店子镇戚旗村。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9月9日)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同时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2、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11月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业绩不做强制性要求,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
4、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机械员、造价员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5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施工方案、造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注:投标文件必须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传资料一致。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请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六、投标报名及投标竞价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24年8月6日15:00开始上传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投标竞价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8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七、招标咨询单位:临潭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潭县店子镇******办公室
联系人:王嗣贤 联系电话: ******
临潭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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