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海堤背海侧生态化构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海堤背海侧生态化构建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示范区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0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现场勘测、初步设计,45日内提供最终设计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项目实施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止。
系统中工期按60日历天填写。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同时符合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审图。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对三夹沙海堤背海侧实施土壤改良、环境整治、微地形改造、植被种植、慢行步道建设等生态化改造,修复岸线总长度约10.6km。开展现场踏勘、初步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方案汇报等材料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或类似岸线修复生态化湿地构建)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者设计合同未能体现相应要求的,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不接受返聘人员。
特别提醒:
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
3.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任意一个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9时30分。
5.2网上报名路径: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通州湾示范区限额以下电子交易系统(******: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9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
5.3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通州湾示范区限额以下电子交易系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通州湾示范区限额以下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开标大厅(******:81/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参加远程开标会。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湾专区)发布。
11.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元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在通州湾示范区限额以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或文件上传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湾商务大厦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号楼13层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 系 人: | 周婧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最终招标文件-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海堤背海侧生态化构建项目设计.doc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