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资源局2024年建设用地报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26
项目名称:******资源局2024年建设用地报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资源局2024年建设用地报批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需求:
1、完成项目用地边界实地测绘和测绘数据矢量化处理,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2、按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规定完成建设用地报件地类逐年回退认定;
3、制作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落位图;
4、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做好项目用地选址附图及规划方案附图;
5、其他需要勘测定界的相关工作及图件制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资质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准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参加开标会,准时签到;未递交磋商文件及未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锁,开标时需现场磋商文件解密;
3.开标时各投标人需在线等待评标结果,及时回复对于磋商文件中指出的需要澄清及确认的信息;
4.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局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水韵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古勒巴格社区交通路25号创新创业大厦806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建中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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